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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學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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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學圖書館

中山大學圖書館創(chuàng)辦于1924年,是中山大學的信息資源與服務中心,初名廣東大學圖書館,由廣東高等師范學校、廣東政法專門學校、廣東農業(yè)專門學校和廣東公醫(yī)學校的藏書合并而成,其歷史可追溯到1906年建立的兩廣優(yōu)級師范學校藏書樓。館舍總建筑面積達11萬余平方米,設有閱覽座位7104個,檢索和服務終端 455 臺;紙質館藏總量達632.43萬冊(件)。

  • 地址: 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qū)新港西路135號
  • 開放時間: 07:30~22:30
  • 免票時間:

歷史沿革

中山大學圖書館創(chuàng)辦于1924年,初名廣東大學圖書館,由廣東高等師范學校、廣東政法專門學校、廣東農業(yè)專門學校和廣東公醫(yī)學校的藏書合并而成,其歷史可追溯到1906年建立的兩廣優(yōu)級師范學校藏書樓。

1926年,改名為國立中山大學圖書館。

1952年,隨新組建的中山大學更名為中山大學圖書館。

1982年,南校區(qū)總館舊館舍于落成,建筑面積僅14,500平方米。

1999年,中山大學建立珠海校區(qū),新落成的珠海校區(qū)圖書館建筑面積36,000平方米,為中山大學圖書館的基礎圖書館和貯存圖書館。

2001年,原中山大學和中山醫(yī)科大學組建新的中山大學,原中山醫(yī)科大學圖書館成為新的中山大學醫(yī)學圖書館,館藏以生物醫(yī)學文獻為主。

2004年10月,南校區(qū)總館舊總館改擴建工程完成,館舍建筑面積擴至30000平方米;坐落在廣州大學城的中山大學東校區(qū)圖書館正式啟用。

館藏實力

基本資源

截至2013年12月,中山大學圖書館紙質館藏總量達632.43萬冊(件),其中,古籍圖書近44.74萬冊;中文紙本期刊64.00萬冊;外文紙本期刊35.72萬冊;中文電子期刊40325種;外文電子期刊43131種;中文電子圖書122.43萬冊;外文電子圖書46.06萬冊;光盤及網絡數據庫300種;多媒體光盤資源5.9萬片。

校史文獻

據2016年3月中山大學圖書館官網顯示信息,該館收藏有1952年院系調整前中山大學、嶺南大學的各種書、刊及學位論文共8000余冊;1952年院系調整后的教工著作、校友贈書、出版社贈書、學校簡介、招生情況、學生社團刊物等共6000余冊;1978年以來的博碩士學位論文、博士后出站報告19000余冊。

民國時期文獻

據2016年3月中山大學圖書館官網顯示信息,該館收藏了1952年前嶺南大學和中山大學所藏民國時期中文圖書近10萬冊,期刊17余萬冊,報紙約3000冊,基本涵蓋了1952年之前的出版物。

珍稀善本

據2016年3月中山大學圖書館官網顯示信息,該館收藏有中文善本3996種,45382冊;朝鮮本198種,日本本279種,越南本3種;西文善本7533冊;碑帖38161件。

中文善本書以元刻本年代最早,明刻本最精,以廣東地方文獻及抄本戲曲為特色,另有不少珍貴稿本和名家批校題跋本,如廣東清代著名藏書家曾咋釗的批校本和廣東清代著名學者陳澧的手稿本,彌足珍貴。

文善本包括從十七世紀到二十世紀初的英文、德文、法文、拉丁文文獻,其中不乏初刻初印本,尤以與中國相關的chi類書籍最為有特色,如《中國叢報》(Chinese epository)為近代外國人眼中看中國的典型文獻,參考利用價值很高。

碑帖包括從秦代到清代的碑刻,其中不乏名家作品、江南寺廟的碑刻,唐以后的名人題記、題刻尤多,為北方各館藏拓本中少見。

新版古籍

據2016年3月中山大學圖書館官網顯示信息,中山大學圖書館收藏有新版古籍2.4萬冊,包括四庫系列、敦煌文獻、叢書集成、民國叢書、大藏經等大型叢書,及其他新影印古籍和大公報、申報等新影印民國報刊。

支撐保障

據2016年2月中山大學圖書館官網顯示,中山大學圖書館已完成局域網的全面升級改造,建成主干為千兆,百兆到桌面的高速局域網。在中山大學全校四個校區(qū)圖書館以及一個學科分館中使用統(tǒng)一的圖書館自動化管理系統(tǒng),建立了無縫連結,形成了便利的分布式數字化信息服務網絡,實現了數據資源的共建、共知與共享,及圖書資料通借通還。

圖書館還引進了的3M安全監(jiān)測系統(tǒng),實行藏、借、閱、網一體化的管理與服務模式。除提供常規(guī)的書刊借閱服務外,圖書館還可提供館藏書目信息查詢,新書通報,光盤與網絡數據庫檢索,多媒體資源瀏覽,VOD視頻點播,虛擬參考咨詢,館際互借與文獻傳遞,網絡教育與培訓,學科專題信息導航等形式多樣的電子信息服務,以及科技查新、代查代檢、定題服務等深層次信息服務。

組織工作

部門設置

據2016年3月中山大學圖書館官網顯示信息,該館職能部門有:館務委員會、館學術委員會、館閱讀推廣委員會,業(yè)務部門(南校區(qū)總館)有:館長辦公室、采訪編目部、參考咨詢部、數字資源部、特藏部,掛靠機構有:中國高等教育文獻保障體系(CALIS)華南地區(qū)中心,CALIS數字圖書館基地,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文獻中心(CASHL)華南區(qū)域中心,教育部級科技查新中山大學工作站。

合作交流

據2016年2月中山大學圖書館官網顯示,該圖書館是“環(huán)太平洋數字圖書館聯盟”(The PacificRim Digital Library Alliance,簡稱PRDLA)的成員館之一。中山大學圖書館與美國嶺南基金會,港澳臺地區(qū)的大學圖書館一直保持著密切、友好的交流與合作關系,還與中國及其他國家近200個單位建立了文獻交換和館際互借關系。

學術研究

據2016年2月中山大學圖書館官網顯示,該圖書館設有圖書館與資訊科學研究所、醫(yī)學情報研究所和中國古文獻研究所。

中山大學圖書館承擔了在圖書館學、文獻學、古籍整理與數字化等領域多個科研項目的研究工作,承擔的大型科研項目包括由美國嶺南基金會資助的“山大學圖書館館藏碑帖數字化”項目、教育部CLIS特數據庫項目“大珠江三角州研究數據庫”等。

其中醫(yī)學情報研究所在1996年底創(chuàng)辦了刊物《醫(yī)學信息薈萃》,該刊物主要內容是從眾多報刊中精選和薈萃國內外有關生命科學、中西醫(yī)學、藥學等最新研究動態(tài)和進展,醫(yī)學教育、科研、醫(yī)療管理和改革的最新信息。該刊獲得了廣東省科學技術情報優(yōu)秀成果二等獎。

文化傳統(tǒng)

形象標識

館徽

創(chuàng)意與設計:程煥文

藝術創(chuàng)作:陳冰云

設計時間:1999年5月

釋義:

1.中山大學圖書館館徽的設計集傳統(tǒng)文化與現代文明于一體,融館藏特色與信息服務于一爐,凸現館訓“智慧與服務”之理念,構成獨特優(yōu)美的圖形。

2.館徽由中文字圕演變而成?!皥C”字為“圖書館”的中文縮寫,此字由曾任中山大學圖書館。館長的杜定友先生于1927年創(chuàng)造,該字曾被多種字典收錄,并在中國和日本圖書館界廣泛使用。杜定友先生是我國近代圖書館事業(yè)的先驅和著名的圖書館學家,享有“北劉(國鈞)南杜(定友)”和“中西兩杜”(杜定友、杜威)的盛譽。以此字作為中山大學圖書館館徽的原創(chuàng)理念,體現了中山大學圖書館同仁繼往開來,再創(chuàng)輝煌的遠大理想。

3.從整體上看,館徽形如光芒四射的光盤,寓意中山大學圖書館邁向光輝燦爛的數字化網絡時代。

4.館徽中的“中山大學圖書館”字樣以漢字和英文相對照、古代文字與現代文字相輝映,體現了中山大學圖書館兼收并蓄古今中外文獻的館藏發(fā)展理念和豐富多彩的信息服務方式。

5.圍繞“書”字四周的光環(huán)如同通達全球的信息高速公路,寓意中山大學圖書館致力于通過數字化網絡實現信息資源共享的服務理念。

6.圖形正中的“書”字采用中國古代的篆書字體,既含有中國具有古代燦爛的古代明和悠久的文字史、圖書史及圖書館史的意義,又含有中山大學圖書館擁有豐富的古籍館藏的意義。

7.在書法上,篆書“書”字的上下部平滑圓潤,中部勁秀工整,體現了中國書法的妙趣與優(yōu)雅,其中“書”字的中部形如鱗次飛檐和滿盈插架,具有“汗牛充棟”的涵義。

8.在整體效果上,館徽圖形簡明直觀、動靜結合,既具有易識易記的特點,又具有賞心悅目的文化感染力。

9.館徽以藍色為基本底色,寓意圖書館是知識的海洋。同時,亦可根據實際需要或變換底色,或免去底色,使館徽具有靈活的多重使用價值。

宗旨愿景

館訓

智慧與服務

讀者服務

借閱制度

一.證件類型

中山大學圖書館的讀者包括辦理了讀者證件的本校教職員工、學生及其與本校有協(xié)作任務的校外人員,有效讀者證件包括在有效期內的校園卡、借書證、臨時閱覽證、校友卡(需與身份證同時使用)。讀者憑有效讀者證件進入圖書館,并按其規(guī)定使用。借書證由圖書館流通閱覽部統(tǒng)一發(fā)放和管理。

二.辦證資格

凡該校教職員工和在籍研究生、本科生及進修、短訓的師生均有資格申請辦理中山大學圖書館借書證。每位讀者只能擁有一個有效借書證。

三.證件辦理方法

借書證(校園卡)

新進固定編制教工和博士后,憑學校統(tǒng)一發(fā)放的報到表,攜帶校園卡和身份證到各校區(qū)圖書館總服務臺辦理開通注冊手續(xù)。

流動編制教工、訪問學者、進修教師及合同制教工,如需開通借書功能,由本人提出申請,填好《中山大學圖書館臨時借書證申請表》,并攜帶報到表和校園卡、身份證到各校區(qū)流通服務前臺辦理開通借書手續(xù);合同制教工需帶上已填好的借書證申請表、合同原件及復印件、校園卡和身份證到各校區(qū)流通服務前臺辦理開通注冊手續(xù)。

國家計劃內招收的全日制各類學生,取得校園卡后,由本人直接在圖書館主頁激活校園卡的借書權限。

非全日制的其他學生,如需開通借書功能,由本人提出申請,填好《中山大學圖書館臨時借書證申請表》,并攜帶校園卡和學生證、身份證到各校區(qū)流通服務前臺辦理開通借書手續(xù)。

臨時閱覽證(如需閱覽特藏文獻,須帶身份證、單位介紹信)

校外的高校師生、軍人:憑身份證申請,批準后方可辦理。每證每天收費10元,最長一次可辦3天。如能同時出示工作證、學生證或軍官證,則每證每天收費5元。該證提供書刊閱覽和電子閱覽室服務,同時須遵守圖書館的規(guī)章制度。

校外其他人員:憑身份證申請,批準后方可辦理。每證每天收費10元,最長一次辦3天。該證提供書刊閱覽和電子閱覽室服務,同時須遵守圖書館的規(guī)章制度。

暨南大學通用閱覽證

在職教職工、在校學生可攜帶一張小一寸照片和校園卡到南校區(qū)流通閱覽部辦理暨南大學通用閱覽證,該證只提供閱覽。

書證續(xù)期

流動編制、合同編制教工:請帶上續(xù)聘合同的原件和復印件到各校區(qū)流通服務前臺辦理續(xù)期手續(xù)。

學生:已在院系、研究生院辦理延期申請的讀者,請到各校區(qū)流通服務前臺由工作人員登錄研究生教務系統(tǒng)查實后進行修改。

注:

伍舜德圖書館臨時閱覽證到南校區(qū)圖書館一樓總服務臺辦理。

中大校友可憑校友卡(已注銷的校園卡)與身份證(須同時出示)登記入館,提供書刊閱覽和電子閱覽室服務。

高等教育學院、南方學院、新華學院等學生,可以憑學生證進館閱覽,無須辦理臨時閱覽證。

目前珠海校區(qū)尚未開展臨時閱覽證服務。珠海校區(qū)圖書館面向珠海市民開放,市民可憑有效珠海市身份證登記入館,無須辦理臨時閱覽證。此外,非珠海市民,但是為珠海市實屬單位工作人員及軍人可憑有效工作證或軍官證登記入館,亦無須辦理臨時閱覽證。但只限于館內閱覽,不可使用電子資源。

四. 借閱權限

自2014年4月23日起,持校園卡借書的讀者外借冊數無上限、預約冊數無上限。

借期30天;可續(xù)借一次,續(xù)借期不超過30天,即借期從續(xù)借當天起,順延30天。例如在2014年4月23日借書,應還日期為2014年5月23日,在此日期前可續(xù)借一次。如在2014年5月1日續(xù)借,借期從當日起順延30天,應還日期改為2014年5月31日。

應還書籍如有他人預約,則不能續(xù)借。

特藏、期刊、報紙一律不外借。

五. 催還制度

圖書到期前5天,系統(tǒng)會自動發(fā)郵件提示讀者圖書快到期;圖書到期后,系統(tǒng)也會再發(fā)郵件提醒圖書已到期。實行圖書預約催還制度,即當圖書借出后被人預約,圖書館即發(fā)預約催還通知,提醒持書讀者該書已被預約,不能續(xù)借,請在規(guī)定時間內還書。

當外借圖書被人預約,持書讀者將會收到“圖書預約催還通知”電子郵件,郵件將告知新的應還日期。持書讀者也可查閱OPAC中的個人借閱信息。

收到“圖書預約催還通知”的讀者請及時歸還圖書,否則在“催還后應還日期”起停止借閱權限(包括外借、續(xù)借、預約)。

當預約者取消預約請求后,系統(tǒng)會通過電子郵件發(fā)送“圖書預約催還取消通知”,告知催還的圖書已恢復到原始的應還日期。

系統(tǒng)將在保證讀者一個借期(30天)的前提下重新計算應還日期。

“催還后應還日期”的計算方法如下

若“被預約當天+7天”還不到一個借期(30天),則“催還后應還日期”等于“原始應還日期”,圖書可持有到原應還日期。

若“被預約當天+7天”已超過一個借期(30天),則“催還后應還日期”等于“預約催還通知”發(fā)送日+7天,持書者應在“預約催還通知”發(fā)送日起7天內歸還圖書。(注意:圖書續(xù)借后,又被其他讀者預約,該書的應還日期可能會提前。)

六.妥善保管讀者證件

有效讀者證件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不得重復領取,不得使用他人證件。如使用他人證件,一經發(fā)現將暫停該證件的使用權限,需有效證件持有者本人來館重新開通。

讀者對借書證要妥善保管,如有遺失要及時來館掛失。借書證遺失后未掛失所造成的后果,由丟失者本人承擔。

每個讀者享有公平、免費、長期、反復使用圖書館文獻資源的權利,同時,其行為受“圖書館文獻資源利用道德規(guī)范”約束并承擔相應責任。

七.退證手續(xù)

讀者離開學校時(包括畢業(yè)離校、工作調動、休學、退學、出國、博士后離站、進修結業(yè)等)須清還所有外借圖書,方可辦理離校手續(xù)。

八.讀者向圖書館申請辦理相關證件即認為承諾遵行本辦法,作為讀者與圖書館就合理使用圖書館資源所達成的協(xié)議。

九.圖書館有權根據資源和讀者情況對本辦法進行修改并在館內公告,而不需通知到已辦理圖書館相關證件的每一個讀者。

十.本辦法解釋權歸屬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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